在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下,年全国妇联继续实施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低收入妇女“两癌”(宫颈癌和乳腺癌)救助项目,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“两癌”患病妇女给予每人一次性救助1万元。
一、申报对象
截至年3月31日,由民政、农牧(乡村振兴)等部门认定的低保对象、特困人员、易返贫致贫人口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(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)成员,且经过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确诊、患有宫颈浸润癌Ⅱb期以上或乳腺浸润癌的低收入妇女。
二、申报病种
1.宫颈癌:从IIb期开始之后五个档次符合救助条件,即IIb期、IIIa期、IIIb期、IVa期、IVb期,申报需注意,在医学上诊断上,宫颈癌共分为0期(原位癌)、Ia期、Ib期、IIa期、IIb期、IIIa期、IIIb期、IVa期、IVb期九个档次,前四个档次不符合救助条件。
2.乳腺癌:在患者病历和诊断证明中体现“浸润性”结论即为符合,没有这个字样不予申报。病种病情以病历(病理)诊断证明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认定为准,不符合以上条件的不予申报救助。
三、所需材料及申报流程
1.“两癌”救助项目个人申报表。通过居住地的村、乡镇(社区)妇联领取。
2.本人身份证复印件。
3.户口簿复印件(户主页和本人页复印在同一页)。
4.具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住院病案首页、医学诊断证明和病理报告单复印件。
5.医院结算报销单。
6.“两癌”妇女低收入证明。即“四类”人员:①低保对象提供低保证;②特困人员提供特困人员供养证;③易返贫致贫人口;④刚性支出困难家庭(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)成员。
7.本人银行卡复印件(需标注开户行全称)。
以上材料均逐级申报至所属乡镇(社区)妇联,由乡镇(社区)妇联审核通过后逐级上报,待上级妇联审核通过后实施救助。
四、申报时间
从即日起至年4月9日。
五、注意事项
1.病种病情和治疗费用报销情况以当地卫生健康、医保部门为准,均需在相关系统中可查询确认。
2.申报对象必须是“四类”人员之一,认定以民政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数据库系统为准。不得降低申报标准,确保申报对象完全符合“两癌”救助条件。
3.申报对象户籍为突泉县辖户籍人员,外流人员需到户籍所在地进行申报。
4.往年已享受过该项目救助的患病妇女不再重复救助。
六、咨询电话
突泉镇:
杜尔基镇:
水泉镇:
永安镇:
宝石镇:
六户镇:
太平乡:
九龙乡:
学田乡:
党群服务中心:
来源/县妇联
原标题:《一次性救助一万元!申报已开始!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