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制度推动“裸官”治理常态化,热点资讯,
近日,一份“温州平阳副县长周慧辞职感言”在上被频繁转发。周慧表示,“我决不是上说的裸官,在申请辞职前,妻子、孩子都在国内。”周慧说,他生长在侨乡文成,在意大利有他不少亲戚。现在,亲戚在意大利的一个商城项目正在建设,他要出去帮忙。女儿也将一起出去。(据新华)
在人们对周慧辞职的原因猜测中,“裸官”身份是被怀疑最多的。尽管周慧明确表示自己不是“裸官”,但如果他没有选择辞职的话,也许很快就会成为“裸官”。所以温州外宣部门,将他的辞职原因解释为“不愿意当裸官”。这个意义上,周慧的辞职,显然与当下正如火如荼进行的“裸官”治理紧密相关。
应该承认,治理行动确有威慑力,周慧的自愿辞职,或可视为例证之一。问题是,大多数的“裸官”依然在公务员序列之内,最多只是从相应岗位上进行调整而已。对此,公众难免忧虑:治理“裸官”会不会流于某种运动式的行动?对“裸官”的处理,会不会只是“一调了之”,并无深入调查?或者说,只竖靶子不开枪,让贪腐信号从眼皮底下溜走?要避免这样的问题出现,迫切需要通过明文制度,推动“裸官”治理的常态化、制度化。
在明确“裸官”标准的基础上,所有官员(包括国企高管、村官等)自从成为“裸官”的那一天起,相关部门就应对外公开这一信息,以此接受公众监督和部门调查。摸清底数,是裸必报,隐瞒必惩,凡提必核,建立“裸官”信息库,并且对外公开,这是第一步。其次,“裸官”作为腐败案件中的高危人群,有必要先行落实财产公开制度,高度关注其配偶、子女海外生活经济来源等问题。